




壓力容器受壓元件用鋼,應當采用何種鋼材?
壓力容器受壓元件用鋼,應當是氧氣轉爐或者電爐冶煉的鎮靜鋼。對標準抗拉強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的等于540MPa的低合金鋼鋼板和奧氏體—鐵素體不銹鋼鋼板,以及用于設計溫度低于-20℃的低溫鋼板和低溫鋼鍛件,還應當采用爐外精練工藝。壓力容器的選材應考慮材料的力學性能、化學性能、物理性能和工藝性能。
使用壓力容器的注意事項
1.不準在有壓力的狀態下試圖拆卸壓力容器上的任何部件;2.不準對壓力容器作任何的剛性固定和連接;3.不準在超越壓力容器使用條件的情況下使用壓力容器;4.不準壓力容器在使用時有任何泄漏或端板組件常處于潮濕狀態。5,嚴禁超溫、超壓運行;6,經常檢查安全附件是否齊全、靈敏、可靠;發現 有異常現象,如;工作壓力、介質溫度、壁溫超過許用值且不能使之下降;受壓元件發生 裂縫、鼓包、變形、泄漏等危及安全缺陷;7,安全附件失靈,接管斷裂,緊固件損壞時,應采 取緊急措施,及時處理并向有關部門報告。8,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按規定進行培訓,取得相關資質,方可獨立操作。9.日常使用中應進行相關維護、檢查,并進行定期檢驗。